一、打架立案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資料圖】
打架立案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1.發生了犯罪事實;
2.犯罪事實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
3.具有相應的管轄權。
打架立案的標準是,如果構成輕傷,會觸犯故意傷害,如果打架的人比較多,就會構成聚眾斗毆罪。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后,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
二、打架輕傷要賠償多少錢
打架輕傷要賠償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找法網提醒您,具體賠償范圍是: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
三、打架立案后會有案底嗎
若是打架導致他人輕傷的,會涉嫌故意傷人罪,屬于刑事案件,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會留案底。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