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張理晶
通訊員 黃菊蘭 黃洋
為犯罪分子“跑分”,借機會“黑了”對方12萬,錢還沒分完就落入法網。日前,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法院辦理了一起“黑吃黑”型詐騙案,該案中,三名被告人假意幫助“跑分團伙‘跑分’”,成功騙取騙子財物。其中一人因害怕投案自首,最終,涉案6人因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詐騙罪被判處11個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庭審現場(通訊員供圖)
“黑吃黑”轉走12萬贓款
所謂“跑分”,就是為電信詐騙或網絡賭博的行為人收集、提供銀行卡、平臺支付賬戶等,并用相關賬戶接收贓款,自己或指使他人通過取現、轉賬等方式轉移贓款,這一黑灰產業鏈隨著電信網絡詐騙的高發而“發達”。
2021年9月,周甲(化名)通過向他人提供銀行卡、兩個平臺支付賬戶等支付結算幫助牟利。事后,周甲拿到了1000元的“好處費”,對方還要求周甲幫忙找人出借銀行卡。
周甲隨后找到了同鄉的何乙(化名)、馮丙(化名)、李丁(化名),打算四人一起“賺錢”。但何乙、馮丙、李丁另有打算:“與其拿好處費,不如直接黑了這個錢,他們肯定不敢聲張”。
2021年9月19日,按照事先約定,馮丙來到某商廈協助“跑分”,何乙、李丁在商廈附近等待。在房間內,馮丙將銀行卡、銀行卡密碼、手機等交給“跑分”的行為人柯某某、熊某,待其賬戶流入資金后故意輸錯密碼將銀行賬戶鎖定,柯某某、熊某陪同其前往銀行解鎖過程中,馮丙借故騙回自己的手機后逃跑,非法占有了轉入其賬戶內人民幣合計12.1萬元。
1人自首另外5人全被抓
雖然“黑了”十幾萬,但銀行卡賬戶已被鎖定,3人只能先行分兩個平臺支付賬戶上的錢,剩余7.2萬暫未分贓。
眼看被騙,柯某某、熊某、周甲就找上了馮丙,多次威脅馮丙索要,另一邊,何乙、李丁二人又多次催促馮丙分贓。“進退兩難”,馮丙十分害怕,遂向公安機關投案,并協助公安機關抓獲了同案犯周甲、何乙、李丁,“跑分”行為人柯某某、熊某也被公安機關抓獲。
近日,江漢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院經審理認為,“跑分”行為人柯某某、熊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協助他人轉移,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告人周甲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為其犯罪提供支付結算幫助,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以上三名被告人十一個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而被告人何乙、馮丙、李丁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均已構成詐騙罪,法院綜合考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等,判處一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騙了騙子,還是騙子。”法官認為,雖轉入被告人馮丙賬戶內的款項系“跑分”的款項,其中甚至有部分款項可以查明直接系電信詐騙的贓款,但被告人何乙、馮丙、李丁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此類款項,同樣構成詐騙,并不因為該款項系犯罪所得或違法所得而導致三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或構成輕罪。
法官提示,向他人提供銀行卡、平臺支付賬戶并提供支付結算幫助的行為可能構成幫助網絡信息犯罪活動罪或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廣大群眾應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手機卡、銀行卡等,避免掉入出借上述賬號牟利的陷阱。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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