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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合肥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2023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進行了調整。
具體來看,2023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上限按2022年度合肥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3倍確定,即28004元,調整后單位和個人月最高繳存額分別為3360元(最高繳存額為6720元,較去年增加438元),繳存基數下限按《關于調整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的通知》(合積〔2023〕2號)執行。繳存基數執行時間則按照自然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執行。
根據有關要求,各單位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確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并對申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2023年1月至調整當月之間少繳部分的住房公積金,單位在調整時應予以補繳。
(記者 王駿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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