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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記者從合肥市商務局獲悉,《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商務部分)》(以下簡稱《若干政策》)印發,實施細則將從15個方面實施獎補措施,促進合肥市經濟發展。
據了解,該實施細則從支持發展首店經濟、支持特色商業街區提質升級、支持樓宇經濟規模發展、鼓勵制造業企業在肥新成立銷售公司、激勵住餐企業增長、支持內陸港、航空港、水運港等發展、支持會展經濟發展、支持企業“走出去”、鼓勵合同外資到資、支持引進世界500強企業、鼓勵服務外包在岸離岸業務規模發展、鼓勵企業升限入統、激勵零售批發企業擴大規模、支持電子商務企業持續發展、支持企業加入重要產品追溯體系15個方面提出系列獎補措施。
其中,在支持發展首店經濟方面,合肥市將對當年新開業的中國首店、安徽首店,根據品牌影響力、投資、營業收入等考評結果,分檔給予投資主體最高20萬元-50萬元獎勵。在支持樓宇經濟規模發展方面,對運營服務能力突出的商務樓宇管理團隊根據其經濟指標增長情況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值得一提的是,為支持企業“走出去”,對企業開展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的,按實際投資額(完成營業額)給予最高70萬元獎勵。在鼓勵合同外資到資方面,對年度實際使用外資金額達500萬美元的企業,按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的1%分檔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
《若干政策》還支持引進世界500強企業,對境外世界500強企業首次在合肥市設立法人企業并實際運營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
同時,為激勵批零住餐企業增長和擴大規模,對住宿餐飲企業年營業額超3000萬元且增速超過全市平均水平的,分檔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對零售批發企業年銷售額首次達到5億元、10億元以上且營業收入利潤率、增速不低于全市行業平均水平的,分檔給予企業最高100萬元獎勵。對制造業企業在肥新成立的銷售公司,當年商品零售額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分檔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
此外,《若干政策》還明確支持企業加入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對企業銷售全程可追溯產品的數量占比等開展綜合考評,分檔給予10萬元至50萬元獎勵。
據悉,本細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合肥通客戶端-合報全媒體記者 李潤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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