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清風咸寧
“一念之差便身陷囹圄……我真是太后悔了。”近日,咸寧市崇陽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崇陽縣天城鎮白泉村原黨支部書記羅某涉嫌貪污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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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崇陽縣紀委監委在開展開發區專項整治工作時,發現了羅某涉嫌貪污拆遷補償款問題線索。征地拆遷涉及廣大群眾切身利益,該縣紀委監委立即成立調查組開展調查核實。
“作為村支部書記,他協助城西指揮部負責白泉村征地拆遷、青苗評估、項目建設等各項工作,工作緊任務重,但權力大風險也大,這個線索需要進一步調查核實。”
調查組兵分兩路,一路到縣城投公司調取羅某征地拆遷過程中的房屋丈量數據、附著物補償發放表等資料進行核對,一路走訪相關村民。
走訪中發現,2020年5月,羅某曾以其姐夫王某名義向該村村民黃某購買了一套自建房,購買價格為79萬元。2021年7月,該房屋被白泉村征收,共補償245萬余元。
“是因為羅某碰巧買到了一棟拆遷房,所以被誤會為貪污拆遷補償款嗎?”調查組人員小洪發出了疑問。
“不要輕易下結論,你看,這兩處面積不一致。” 調查組蘇組長指著《房屋買賣合同》和羅某被征收的房屋測量成果圖說。
經過比對發現,黃某與羅某《房屋買賣合同》中房屋面積為393.37㎡,但城西指揮部的征地拆遷補償協議中羅某的房屋補償面積為471.53㎡。調查組隨即找到前期征地拆遷房屋測量人員饒某,請他對羅某這棟拆遷房屋面積進行復核。
在調查組的見證下,現場測量結果顯示該套房屋測量面積為430.71㎡,比羅某得到的實際補償面積少了40.82㎡。
“因為在村里開展測量工作時需要羅某出面與村民協調,所以在他多次請求后,我便同意了幫他虛增房屋面積……”面對鐵一般的事實,饒某承認了幫羅某虛增房屋面積套取補償款的事實。
“你在參與天城鎮新建路西延項目征地拆遷安置工作中,是否嚴格按照要求認真履行職責?”掌握證據后,核查組與羅某開展談話。
“是我被利益蒙蔽了雙眼,以為這套房屋已經被征收,要不了多久就被拆除,不會有人發現這個問題……”在證據面前,羅某低下了頭,對相關違紀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最終,因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羅某、饒某被開除黨籍,二人違紀違法所得均被收繳,羅某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針對案件暴露出的漏洞,崇陽縣監委向縣住建局發出監察建議書,督促其規范拆遷安置補償工作流程,進一步健全完善征地拆遷公示、房屋面積復核等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扎牢不能腐的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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