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萌娃,親子樂園成為不少家庭遛娃的好去處。近日,深圳市消委會啟動親子樂園行業監督工作。經調查發現,親子樂園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存在未明示退費、退費規則不合理、利用格式條款減輕或免除安全保障義務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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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極目新聞記者走訪武漢多個商圈發現,不少親子樂園主推預付卡消費模式,且明確表示已充值金額不予退還。對此,律師表示,親子樂園人如未在規則中明確退費規則或規則披露不完善、退費規則不合理,則涉嫌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多個親子樂園明確表示預付卡不予退費
在位于武漢市武昌區群星城3樓的貝樂園門口,擺放了許多嬰兒車,有的家長在外等候,也有家長在場內陪小朋友玩耍。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詢問辦卡事宜,店員指著墻上張貼著的收費標準稱:“我們分電玩區和樂園區。如果你的孩子喜歡玩電玩,推薦買次卡;樂園則可買月卡或辦年卡。總之,充值金額越大,優惠越多。”至于是否可以退費,該店員表示,辦卡后是不能退費的,次卡可以轉讓。但是月卡、半年卡和年卡不能轉讓。
記者留意到,該樂園前臺擺放了一張“年卡須知”的告示牌,上面明確寫有“年卡僅限年卡寶寶本人使用”“開卡后不退不換”“年卡不得轉讓,轉讓無效,發現沒收處理”等規則。消費者刷卡進入園區后,有專門放置鞋子和水杯等物品的地方。樂園內的墻上貼有標語:“請家長妥善保管好您的貴重物品,如有遺失概不負責”等提醒字樣。
年卡須知
在位于洪山區萬利廣場內的米其爾兒童主題樂園內,工作人員介紹稱,該樂園分為沙池區和淘氣堡樂園區,有次卡、季卡、半年卡、年卡等收費方式,但淘氣堡僅限于1.2米以下的兒童玩耍。“辦卡后不能退費,但可以轉讓。”
家長和孩子們在親子樂園中玩耍
在位于洪山區保利悅薈G2繽紛生活館3樓的開心哈爾兒童全生態主題樂園,極目新聞記者詢問工作人員得知,該樂園充值辦卡也分年卡和次卡,但與上述兩家樂園的實體卡不同,這里只需提供手機號和姓名即可銷卡。工作人員還指著門口張貼的二維碼說:“通過這個小程序,還可以隨時在手機上查看銷卡信息。”該店負責人表示,辦卡后余額不予退還,但可不限于辦卡本人使用,其他人只要能準確提供辦卡人的電話和姓名,也可進入玩耍。
記者探訪發現,多家親子樂園均明確表示,預付卡一經充值便無法退款,且不提供任何書面合同或收據。
律師:部分退費規則涉嫌侵害消費者權益
湖北省邦理律師事務所程治綏律師提醒,消費者在親子樂園消費時,應要求與商家簽訂合同,以保障自身合法權益;親子樂園未在規則中明確退費規則、規則披露不完善,消費者無法得知具體退費的情況下,要求消費者遵守其單方設置的規則,涉嫌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退費規則不合理,則涉嫌侵害消費者的財產權。
另外,上述親子樂園采用格式條款的方式加重消費者對財產、人身安全應負的責任,如“隨身物品自行保管,如有遺失后果自負”等條款,涉嫌構成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加重消費者責任的無效格式條款。
據報道,廣東省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從今年2月起啟動親子樂園行業監督工作,組織專業律師團隊通過實地走訪、收集深圳17個親子樂園品牌,涉及61家門店的入園規則、用戶協議等格式條款。在前期調查中,深圳市消委會發現被調查的親子樂園退費規則普遍不合理,且在提供服務過程中主要存在未明示退費、延期規則,退費規則不合理,利用格式條款減輕或免除安全保障義務,侵害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侵害消費者的肖像權、人格權或知識產權,單方限定管轄法院等問題。
4月28日,深圳市消委會向17個親子樂園品牌寄出監督函,要求其認真比對檢查,并對存在的問題提交書面情況說明及相關整改方案。
5月,深圳市消委會推出自律公約,提出設立7天冷靜期,即消費者在購買后7天內尚未使用的,可全額退款;明確有利于消費者的退費標準;合理設置對攜帶食品、飲品的限制,不強制或變相強制消費者在園內就餐等。15個親子樂園品牌的59個門店承諾加入自律公約,并全面整改相應格式條款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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