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在石家莊海關所屬曹妃甸海關的嚴密監管下,約5.87萬噸不合格進口煤炭在曹妃甸港裝船離港。
經檢驗,該批進口煤炭氟元素含量超出《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限定標準,海關依法責令企業進行退運。這是曹妃甸海關今年以來退運的第3批不合格煤炭。目前,該關已累計退運不合格煤炭14.84萬噸。
今年以來,曹妃甸海關建立煤炭退運臺賬,全流程監控進口煤炭退運辦理情況,利用互聯網信息手段核實退運船舶實際航行軌跡。同時,與進口商加強溝通協調,宣講國家政策法規及海關監管規定,嚴防不合格煤炭回流。(記者賈楠 通訊員趙杰、倪蘊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