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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社部門開展2023年第二批市級人才公寓租住申報工作,進一步發揮人才公寓在引才留才方面的積極作用。市人才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為合理統籌安排公寓房源,申報結束后將根據相關規定擇優安排入住,并通過適當形式通知入圍的申報人員。本次申報截止日期為6月28日下午5時。
為吸引和留住優秀人才,進一步優化我市人才環境,我市在市區茗泰花園小區建成了市級人才公寓(以下簡稱人才公寓)。市級人才公寓位于花果山大道東,徐新公路北,市科創城對面。單套房屋面積50平方米左右,一室一廳一廚一衛一陽臺。房間內部按照“拎包即住”的標準進行精裝修,配置了廚具、衛浴、電熱水器、壁掛式空調、電視機、衣櫥、床鋪、桌椅等,接入寬帶網絡和有線電視,并由市人社局提供現場管理和服務。
“人才公寓屬于周轉性住房,主要為新引進來連工作的高層次人才提供臨時性、過渡性住房。”市人才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說,人才公寓堅持向企業生產一線傾斜,向高層次人才、科研人才傾斜,實行“只租不售、租金優惠、集中管理”的運行機制。其中博士免收租金,碩士減半收取租金,租期原則上最長不超過3年。用人單位作為管理對象,與人才公寓管理部門簽訂租住合同,并負責租住人員的管理。
人才公寓申報對象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工作單位在本市市區(不含贛榆區)范圍內,工作單位還需符合《連云港市人才安居辦法》(連委人才〔2022〕2號)有關要求;學歷/職稱方面,屬于全職引進到市區各類用人單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職稱的人才,或全職引進到市區企業(或科研院所)工作的具有碩士研究生或副高職稱的人才;就業時間方面,在職人才是指2022年7月1日及以后在市區單位參保(以社保繳納時間為準),應屆生是指2023年7、8月份即將入職我市市區單位;房產要求方面,本人及其家庭成員目前未租住公有住房,工作單位無法安排住房,且在本市市區無自有住房(即名下無本市市區房產且5年內無本市市區房產交易記錄)。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的其他“高精尖缺”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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