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報訊(駐昆山記者 占長孫 通訊員 劉珺)日前,昆山市周市鎮司法所在開展執法監督的過程中,通過案卷評查發現,一起違法建設行政處罰案件存在事實認定不清楚、法律適用存在錯誤的問題,立即向執法機關制發了撤銷相關執法文書的建議書,建議其重新搜集證據,精準選擇法條,規范執法流程。相關執法部門第一時間進行審查研究,并采納了上述建議,向當事人送達了撤銷通知,切實維護了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也提高了行政執法公信力。
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針對行政執法中易發的“關系案”“人情案”及“權力任性”風險,昆山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執法監督職能的實施意見》,積極推進基層執法監督職責履行,努力打造上下聯動、覆蓋全面的市鎮兩級執法監督體系。這也是全國首個加強區鎮一級執法監督職能的實施意見,意味著昆山率先實現執法監督職責向區鎮的有效延伸。
圍繞各區鎮基層綜合執法監督檢查、涉企執法包容審慎監管、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管理等7大板塊執法協調監督職責,昆山市司法局制定年度執法監督計劃,激活11個區鎮司法所一線執法監督功能,實現執法監督工作市級部門和區鎮政府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同步考評,探索形成“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區鎮政府”齊抓共建的“1+3+11”多維監督模式。
找準“發力點”,才能打好“精準戰”。昆山還健全區鎮綜合行政執法案件線索移送規定、行政執法爭議協調規定、法制工作聯席會議等系列制度,緊扣“案件登記、審批、處理、法制審核、結果公示、案卷歸檔”六大關鍵環節,配套編制行政執法監督明細表,確定5大類48項評查指標,實現市鎮兩級執法監督標準統一、內容具體明確,為基層執法監督工作提供“新手操作指南”。同時,建立市鎮兩級聯動的“全流程”執法監督機制,精準提升基層執法監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