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徐蘊海)正值金秋蟹季,有蟹農為招攬生意竟將大閘蟹賣到了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10月19日,蘇州市交通執法支隊在巡查中發現這一情況后,當即責令改正,并拆除相關設施。
10月19日,蘇州市交通道路執法八大隊執法人員來到S17蘇臺線渭塘收費站外廣場開展執法檢查,發現附近蟹農為了招攬生意,竟在靠近收費站廣場護欄內側私設兩處燈箱廣告,占用了高速公路附屬設施,影響路域環境。同時,購買大閘蟹的往來車輛違規停放,影響了車輛通行秩序,妨礙了車輛執法檢查。
執法人員立即進行調查,在現場采集證據后,對相關經營戶開展普法宣傳和教育,告知其行為違反了《公路法》中關于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圍內擺攤設點、堆放物品的規定,要求該經營戶按照規定立即拆除燈箱廣告。同時,針對私家車違規停車的情況,執法人員告知車主在收費站外廣場不得私自停車,以保障車輛安全出入高速,消除安全隱患。
蘇州市交通執法支隊表示,接下來將聯合“一路三方”擴大對高速公路路域環境的巡查力度,加強對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內的管理,及時有效制止新建違法建筑物和構筑物,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切實保障高速公路的路產和通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