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官方微信公號“江蘇生態環境”3月14日通報5起人為干擾環境治理監測站點問題,表示對人為干擾等弄虛作假問題秉持“零容忍”態度,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據通報,2021年下半年,江蘇出現人為干擾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與地表水斷面監測站點問題共5起,涉徐州市和泰州市。
去年7月22日,徐州市“邳州中山路”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采樣區域受到霧炮車噴淋;8月15日至9月15日期間,豐縣“沙莊橋”國控水站取水口附近多次人工投放黃色液體,導致監測數據異常。
去年7月30日、8月10、20日,泰州市“留學生創業園”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采樣區域受到霧炮車噴淋;7月30日、8月1日、9日、20日“蓮花”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采樣區域受到霧炮車噴淋;8月20日泰州市“公園路”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采樣區域受到噴淋裝置噴淋。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通報稱,針對上述人為干擾問題,采取黨內問責和行政處分相結合的處理方式,共處分29人次,其中給予8人免職處理。對出現人為干擾的環境質量監測站點,采用“最差值”進行替代。2021年12月,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已將“最差值”數據替代結果書面函告地方人民政府,“最差值”替代結果直接用于設區市、縣(市、區)年度環境質量考核及排名。同時,將人為干擾情況作為生態環境獎勵資金分配、評優評先等工作的重要參考。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表示,為全面做好防范人為干擾工作,將繼續從明確責任清單、推進“三同步制度”、開展警示教育、開展聯動巡查、加強監督檢查、發放警示提醒單、開展專案調查、依紀問責追究、依法移交司法機關等方面全面提升全省環境質量監測站點監管力度,嚴防人為干擾問題發生。
來源:澎湃新聞